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助理医师开个体诊所的条件
助理医师开个体诊所在乡镇开诊所的条件要比城市的条件宽松很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文件,请您参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