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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卫生部进行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的改革,在改革中对系统进行了五项功能的优化,目的是为了提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工作效率。
在改革之后,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界面也进行了修改,对一些不熟悉的用户,初次使用会有些生疏,为了能够让用户尽快应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环球网校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整理了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优化更新说明:
为进一步帮助各地提高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效率,提升用户体验度,根据各地需求,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近日完成了部分功能优化更新。现公告如下:
一、将启动业务水平测评工作的功能权限提升至各省级卫生厅局/省考核办公室。
各考核机构完成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后,不能自行进入业务水平测评阶段。各省级卫生厅局/省考核办公室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州/市/区/县考核工作进度后,在“考核周期设置”界面,点击【开启业务水平测评】或【关闭评测】按钮,启动或停止全省业务水平测评工作。
二、新增简易程序考核人文医学功能。
为加强医师人文医学精神培养,新一轮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求,所有执业医师对人文医学的学习与考试都没有豁免权。具体操作如下:
考核机构点击【考核内容审核】―【复核通过医师】―【简易程序评定】,对已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的医师进行人文医学考核评定。
三、关于考核机构指定关系延续功能的说明。
对于已经完成本考核周期工作的地区,在下一个考核周期内,如之前审核通过的考核机构以及指定考核的卫生机构不变,则卫生机构不必重新申请考核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也不必重新审核其资质,重复为考核机构指定所考核的卫生机构,可以通过此功能延续上一周期的考核机构指定关系,快速有效地完成考核机构设置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系统设置】―【考核周期设置】下,点击【新增考核周期】,新增下一考核周期基本信息。
2.点击【设为当前周期】,将其设为当前考核周期。
3.卫生行政部门在【考核机构】―【考核机构】查询区中选择上个考核周期,搜索上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机构列表,选择本期连任的考核机构,点击【延续】,在跳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则本次考核机构设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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