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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我委组织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以下简称《全国版清单》)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以下简称《自贸区版清单》)中涉及医疗领域的11项改革事项进行了具体细化,制定了有关落实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可点击医政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诊所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改革措施
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改革措施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 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改革措施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改革措施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改革措施
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和单采血浆站 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改革措施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改革措施
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发布的关于“临床助理医师行业资讯: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的内容。各位考生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密切关注环球网校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栏目,点击文章底部或者文章右侧的按钮“免费下载”>>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高频考点/模拟试题等精讲资料,希望考生们好好复习,预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