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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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为保证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东城考点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试用机构所在区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3日-2月2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现场确认地点:东城区卫计委502房间(东四十一条83号)
如未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无效
二、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含姓名、攻读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
5.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供《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8.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9. 试用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的,需提交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试用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的,还应提交试用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11. 各非民营医疗机构及部队医疗机构的编制外考生应由单位统一报名,提供报考人员名单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有法人签字。
12. 两张二寸照片(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用小袋子装好写名字)。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 格式近6 个月内的2 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三、 考试收费
现场确认后,考生请及时缴费,具体时间请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提醒:
1. 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予更改,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2.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在东城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为东城区卫计委注册的医疗机构。
3. 审核工作分为现场确认、考点复审和考区复审几个环节,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考试缴费、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等考试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
5. 医师资格证书的领取请关注网站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
联系电话:64050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