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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复印件统一纸型为A4。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本人必须在表上“本人签字”栏签名;
第二联: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提交;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照片应当为近期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将照片粘贴在印有身份证明的A4纸下方,并注明所属考点及工作单位辖区(区、市、县)。以便办理通过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联:毕业证书复印件;
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四联: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明。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本年度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在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前,需向考点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进行校验,若毕业证和学位证不符合报名规定的或与报名前提供的相关证明内容不相符的,取消其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考试资格。
第五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
请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辅助甄别。
第六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交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所有页面信息。《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执行。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第八联: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九联:工作单位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第十联: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第十一联: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第十二联: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试监督及咨询电话:
贵州考区:0851-83617122
贵阳考点:0851-87987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