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的机构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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