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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已导入我省医师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省级证明事项的通知》(豫政办﹝2018﹞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9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师准入服务,现将相关人员执业注册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使用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号码激活《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账户,并通过医师个人账户提交注册申请,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确认,提交纸质材料集中办理。
二、2018年医师资格合格人员申请执业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彩色半身照片3张;
4.集体注册的,医疗机构需提供已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申请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医师注册办理流程,及时高效办理医师注册,不得无故拖延超期办理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医师注册权利。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