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符合医师开具处方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
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5日用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最长不超过3日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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