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疗机构:
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已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并导入我省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确定进一步优化医师注册办理流程,简化申请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流程
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首次执业注册的,无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可通过我委医师电子化注册板块利用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号码自行激活个人账户,通过医师管理个人端提交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并完善相关申请资料后,通过医师管理机构端向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送审核意见,并及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后续注册手续。非2018年医师资格考
试合格人员申请执业注册的,也可以按照上述要求线上申请办理相关注册业务。
二、申请资料
2018年医师资格合格人员申请首次执业注册,应当向拟注册的医疗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医疗机构提供或自行登录我委网站下载)一式2份,身份证
原件,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彩色半身照片3张。
三、有关要求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方案等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利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要最大限度的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医护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