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综合素质(中学)-12题
应由小亮的监护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应由小杰所在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应由小杰自己独立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由于小杰是未成年人,且该事故发生在其自行上学途中,因此应由小杰的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