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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