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主体是( )。
特殊教育儿童
少数民族儿童
孤儿
留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而留学生是留居外国学习或研究的学生,依据的是所在国的有关教育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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