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综合素质(小学)-10题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
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