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到了下午离园时间,家长纷纷到班上接孩子,父母还没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动室里玩玩具。东东和明明两名幼儿因争抢一支玩具手枪扭打起来,正在与其他家长沟通的文老师闻声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们,并没收了玩具手枪,教育他们不能打架。待两名幼儿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老师继续接待来园的家长。此时东东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将其推倒,造成明明的额头磕破,缝了四针。应对明明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幼儿园
文老师
东东的监护人
东东的监护人和幼儿园
东东的行为与明明受损害的后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东东是伤害事故的责任者。文老师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东东时候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故教师和园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并无过错,故无需负法律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