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是指在德育中,要依靠和发扬学生品德中的积极因素,限制和克服消极因素,长善救失,因势利导,使学生的思想品德不断进步。 贯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学生。全面了解和评价学生是正确教育学生的前提。李小刚在数学试卷上写了一段“无标点、别字连篇、字迹潦草”的文字,班主任梁老师并没有责备他,而是给他改了错别字,加了标点,还表扬这是一首很好的诗。这说明梁老师不只看到了李小刚消极的一面,更看到了他积极的一面,对他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2)长善救失,因势利导。教师要引导学生自觉地巩固、发扬自身的优点来抑制和克服自身的缺点。对于不爱学习、成绩差的李小刚,梁老师发现了他的“闪光点”,及时给予了鼓励和表扬,促使他向积极的方面转化。 (3)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提高修养水平。李小刚在梁老师不断的鼓励和帮助下,学习态度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增强了学习的信心,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顺利考上了高中。可见,学生的进步离不开教师的帮助、教育,但主要靠他们的自我教育、自觉努力。 总之,教师要善于运用矛盾的转化,促使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使缺点转化为优点,使落后的因素转化为进步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