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行为践行了“爱岗敬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提出“爱岗敬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材料中“我”在充分考虑到莉莉家里的经济条件以及马上转学的实际情况,并未帮她订新教材,而是帮她找了一套用过的教材,体现了“我”“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2)“我”的行为并未践行“关爱学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提出“关爱学生”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材料中“我”并未做到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莉莉。(3)“我”的行为并未践行“为人师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提出“为人师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材料中“我”对莉莉说“不知恩图报、不知好歹”之类的话,语言不规范、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