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文教育学的有关理论来看,虽然这两种教学处理具有共同的优点,例如目的性明确、教学环节清楚、教师主导作用明显、紧扣教材、注重配乐朗诵。但相比之下,乙教师的处理要优于甲教师的处理。理由主要有五个:①甲教师的诵读处理机械单一,如长此以往不但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反而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乙教师的处理则形式灵活,丰富多变,将范读、班集体诵读、小组诵读与个人诵读结合起来,因此,能够引发学生的学习情趣。②甲教师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知识传授者,因此,在诵读时,只注意让学生了解课文的内容,使诵读的目标定位于对课文内容的服务上。缺乏个性化的诵读指导使诵读功能大打折扣:乙教师则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于引导者。达到了“导而弗牵”的要求.通过多种诵读方式的变换以及富有针对性的诵读指导,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充分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从而逐步掌握诵读的方法。③甲教师虽然也采取了配乐诵读的方法,但由于所选曲目在情调上与全诗的意境不相吻合,因此,反而影响了学生的诵读体验与诵读处理;乙教师则采用根据该诗制作的乐曲。因此乐曲的情调与全诗内容与意境吻合.因此,强化了诵读的氛围。④甲教师的处理.虽然进行了下面强化,但都是泛泛而谈。难以真正激发学生的自豪感。而且缺乏必要的诵读指导。学生将不能发现自己在诵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学生诵读能力下降:乙教师不但作了诵读指导。而且引导学生进行比较性诵读,并通过学生自己的评价,来发现诵读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诵读的能力,从而使诵读成为课堂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此,诵读不但点燃了学生的情绪,而且激活了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学生阅读理解的能力。⑤甲教师的诵读处理缺乏师生沟通的基础,乙教师的处理则能强化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情感融合,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