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特点不包括( )。
合同管理难度增加
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
质量控制难度增加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的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由于工程设计与施工由一家承包单位统筹实施, 一般能做到工程设计与施工的相互搭接,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可缩短建设周期;也可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期费用角度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但该模式的缺点是: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合同数量虽少,但合同管理难度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由于承包范围大,介入工 程项目时间早,工程信息未知数多,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由于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数量相对较少,建设单位选择余地也相应减少;工程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不易做到 全面、具体、准确,“他人控制”机制薄弱,使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