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全部完成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