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中,解释顺序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的是()。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要求
价格清单
组成合同的各文件中出现含义或内容的矛盾时,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另行约定,合同文件序号为优先解释的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承包人建议书(8)价格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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