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3.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规定,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是()。
及时完成施工场地的征用、移民、拆迁工作
按专用条款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
按专用条款约定及时修建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
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
按专用条款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四、发包人义务
(一)提供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
发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场地的征用、移民、拆迁工作,并在开工后急需解决其遗留问题,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2.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
3.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
(二)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交底,以便承包人制定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三)约定开工时间
关于C,发包人的义务是办理“专用和临时道路”通行权;关于E,是监理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