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初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2人为招标人代表,3人为招标人以外的专家。按招标法规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修改方式可为()。
只减少1名招标人代表
减少1名招标人代表,同时增加1名招标人以外的专家
招标人代表不变,增加1名招标人以外的专家
招标人代表不变,增加2名招标人以外的专家
招标人代表不变,增加4名招标人以外的专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