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对部分监理工作安排如下:(1)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审批;(2)隐蔽工程由质量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3)工程费用索赔由造价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4)工程计量原始凭证由监理员负责签署。
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如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关的竣工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负责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3:施工过程中,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报送了一份将开工的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该文件只有编制人、总分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签字并附有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报告。负责地下暗挖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审查后,认为符合要求,签发给施工单位实施。
事件4:一批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质检员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签字后,仅附材料供应方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认为不妥,不予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