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导致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的有( )。
设计人员不遵照国家规范设计
施工人员违反规程作业
水泥的一些指标不符合要求
施工管理混乱
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失责
直接原因主要有人的行为不规范和材料、机械的不符合规定状态。如,设计人员不遵照国家规范设计,施工人员违反规程作业等,都属人的行为不规范;又如水泥的一些指标不符合要求等,属材料不符合规定状态。
间接原因是指质量事故发生场所外的环境因素,如施工管理混乱、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失责、规章制度缺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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