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材料预付款支付条件为( )。
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定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材料已部分用于工程
材料已全部用于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材料预付款保函
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均符合有关规范和合同要求。
(2)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3)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以及材料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