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的罚款;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
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