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如果P₀
按照P₂×(1-L)×(1-15%)调整
按照P₂×(1+15%)调整
不予调整
按照P₀×(1-15%)调整
P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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