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有()
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欠缺
施工单位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
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