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设计交底会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开工前由设计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了设计交底会。
理由:设计交底会应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由建
设单位组织召开。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会。
理由:设计单位相关人员也应参加设计交底会。
(3)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整理形成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理由:设计交底应由设计单位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4)不妥之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送设计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理由: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签字,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2.该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
理由: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的编制进展作了介绍。
理由:监理规划应该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就编制完成。
(3)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完成会议纪要整理。
理由:应由监理单位完成会议纪要整理。
3.第一次工地会议还应包括: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监理规划的编制及报批流程如下。
(1)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法和措施,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
(2)监理规划的报批流程:工程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必须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