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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
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资格 考试设置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 分析(主观题)。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 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国家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建设工 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每科另加考务费27元,报《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每科另 加考务费37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2015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3月4日-3月18日 | 网上报名 | ||
2015年3月13日-3月19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
2015年3月13日-3月23日 | 网上缴费 | ||
2015年4月3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 | 领取收据 | ||
2015年5月15日-5月19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5年5月23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2015年5月24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2015年8月上旬-10月上旬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