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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定额
建设工程定额的实质是关于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需要的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等资源消耗的数量标准。而且,其所对应的产品质量等级,通常为合格。至于可能涉及到的定额基价(预算单价),原则上属于单位估价表的范畴,并非定额的根本含义。
尽管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有些牵强,例如,在按建设程序和用途划分时,将预算定额归并为基础定额,并省略了更为基础的施工定额。但这样,对于提高考试的适应性是有利的,并需要应试人员着重掌握(分类依据 → 分类结果)。
(二)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尽管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表格形式、综合单价构成(并未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属不完整的综合单价)等方面,与国际惯例具有一定的区别。但是,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经由2003版升级为2008版。仅就注册考试及总体情况而言,建议应试人员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紧密结合、深刻理解。进而,形成一套依据“费用组成”、“计价规范”确定综合单价,再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综合单价)处理结算、变更及索赔的完整思路与方法。
1.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我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规范性条文(五章)和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B.C.D.E.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两大部分组成。
建议应试人员,熟悉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以及招标控制价等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3.1.3)。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范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3.1.4)。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属于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应当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数量)计算规则(五个统一)进行编制;其中,“项目特征”属于新增内容,应当引起注意。
②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等做适当的变更增减。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9项通用措施以及可能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模板,脚手架)。
提倡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如果可能实现)。
③其他项目清单
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四个基本内容;其中,暂估价又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其具体内容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密切相关。
④规费项目清单
包括5项内容!
⑤税金项目清单
包括营业税与两个附加,并以前述各项费用之和为计算基础。
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表格
包括封面、总说明(清单、招标控制价等两大类)、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表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表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七类表格形式。
4.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1)基本过程
包括清单的编制;清单的应用。
(2)计价方法
工程造价的计算,属于一个逐级汇总的过程:公式3-1~公式3-5(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等的计价属于其中的关键)。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包括工程净量的计算;人、材、机数量的测算;市场调查与询价;计算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综合单价等5步。
②措施项目费的计算,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来确定(如果可能);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并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③其他项目费用的计算。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
④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具体计算规费时,一般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公式和费率标准进行计算;计算税金时,按纳税地点选择相应的税率。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⑤风险费用的计算。风险的内容与范围――报价!
显然,对于一套完备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表应在投标总价中占有绝对的份额,也是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重点。而且,计价规范的实施并不意味着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方式已经废止。
如果出现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考虑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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