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
①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②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③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④相关的建设法规。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要搞清质量事故的原因和确定处理对策,首要的是要掌握质量事故的实际情况。
有关质量事故实况的资料主要来源:
1.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2.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二)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1.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在处理质量事故中的作用:①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各方是否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实施其活动,借以探寻产生事故的可能原因;②是界定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1.有关的设计文件
一方面是可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施工质量是否完全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是可以根据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情况,核查设计中是否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成为导致质量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2.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3)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4)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5)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四)相关的建设法规
编辑推荐:
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专题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04-2013监理工程师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