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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0·2014-03-25 16:10:2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五章勘察设计合同第二节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相关笔记知识点已经整理更新,供各位考友参考。

特别推荐:2014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第二节 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一、勘察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

  1、 工程测量

  2、 水文地质勘察

  3、 工程地质勘察

  二、勘察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2、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在其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

  3、 必须持有资质证书、收费资格证书,且在七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

  三、勘察资质分为:

  1、 综合资质(甲级)

  2、 专业资质(甲级、乙级,部分可设丙级)

  3、 劳务自己(不分级)

  四、发包人应提供给勘察人的资料:

  1、 工程批准文件、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 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总平面布置图

  3、 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坐标与标高资料

  4、 地下已有埋藏物资料及其他

  五、发包人应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

  1、 落实土地征用、清苗树木赔偿

  2、 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 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

  4、 平整施工现场

  5、 修好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排水沟及水上作业用船

  六、勘察合同订立时约定的内容:

  1、 发包人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2、 为勘察人提供现场工作条件

  3、 勘察工作的成果

  4、 勘察费用的阶段支付

  5、 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

  6、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七、订立设计合同应约定的内容:

  1、 委托设计项目的内容

  2、 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3、 工作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4、 设计费用的支付

  5、 应为设计人提供现场的服务

  6、 设计人应交付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7、 违约责任

  8、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八、设计依据资料:

  1、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 规划许可证

  3、 勘察资料

  九、发包人对设计的要求:

  1、 限额设计

  2、 设计依据的标准

  3、 合理使用年限要求

  4、 设计深度要求

  5、 设计人配合施工的要求(设计交底,处理设计问题,参与隐蔽和竣工验收)

  6、 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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