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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考〔2014〕1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试题题型 | |
5月24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观题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客观题 | |
5月25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客观题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执行。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2月28日 9:00- 3月17日 17:00,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2月29日9:00- 3月18日 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应试人员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应试人员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5KB-100KB,占满图片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审核不通过。
3.报名信息确认。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执行,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应试人员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无需办理异地转考。如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省报名参考,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广东省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应试人员谨慎选择。
3.《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5.应试人员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有关事项。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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