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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5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盖章、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19日至3月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3月4日至6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附件1)。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建设监理协会(杭州市莫干山路瑞祺大厦714室,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 0571-81956265)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3月 11日前送至当地人事考试办。
请各市人事考试办务必于3月1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7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21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办和建设管理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用书征订。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省建设部门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办及主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1.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2.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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