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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0·2014-01-09 16:37:2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和工作监理企业知识点汇总,已经整理更新,供广大考友备考。

特别推荐:2014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法规》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账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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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章节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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