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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
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工程师作为施工合同的管理核心,必须公平地行事。以没有偏见的方式解释和履行合同,独立地作出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由于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和立场存在不一致,常常会出现矛盾,甚至冲突,这时工程师起着缓冲、协调作用。他的处理索赔原则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使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在这个基本点上,双方常常是一致的,例如使工程顺利进行,尽早使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施工等。
(2)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合同是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工程师更应该按合同办事,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在索赔的解决和处理过程中应贯穿合同精神。
(3)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人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判断。
(二)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必须及时地(有的合同规定具体的时间,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等。这有如下重要作用:
(1)可以减少承包人的索赔几率。因为如果工程师不能迅速及时地行事,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必须给与工期或费用的补偿。
(2)防止干扰事件影响的扩大。若不及时行事会造成承包人停工处理指令,或承包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
(3)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应迅速作出反应,认真研究、密切注意干扰事件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干扰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分析、评价承包人的索赔做准备。所以工程师也应鼓励并要求承包人及时向他通报情况,并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4)不及时地解决索赔问题将会加深双方的不理解、不一致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会导致承包人资金周转困难,积极性受到影响,施工进度放慢,对工程师和发包人缺乏信任感;而发包人会抱怨承包人拖延工期,不积极履约。
(5)不及时行事会造成索赔解决的困难。单个索赔集中起来,索赔额积累起来,不仅给分析、评价带来困难,而且会带来新的问题,使问题和处理过程复杂化。
(三)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发包人和承包人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做出决定,特别是做出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决定前,应充分地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一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议的最有效的办法。工程师应充分认识到,如果他的协调不成功使索赔争议升级,对合同双方都是损失,将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在工程中,工程师切不可凭借他的地位和权力武断行事,滥用权力,特别对承包人不能随便以合同处罚相威胁或盛气凌人。
(四)诚实信用
工程师有很大的工程管理权力,对工程的整体效益有关键性的作用。发包人出于信任,将工程管理的任务交给他;承包人希望他公平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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