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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常州市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3.考前辅导与教材征订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5、26日两天。考点考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5月2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6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科目设置与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与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报名时间:2月1日至3月5日中午12时
缴费时间:2月1日至3月5日下午14时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12333.
凭“档案号”报名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交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名);
特别提醒:报考免二科的新考生请下载附件:《监理工程师免二科业务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资格审核时一并出具。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5月1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 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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