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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等合格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2年质量、环境、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等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提供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6.6cm(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有免试科目的考生需携带报考时提供的符合免试要求的相关证件。
《社会工作者》到各区民政局统一办理。
取证时间:2013年1月21日―2013年3月1日上午8:30―11:00(周六、周日不办公)。
取证地点: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
联系电话:5541439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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