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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人社秘〔2013〕17号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至26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管理模式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的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只需参加指定的两个科目考试,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档案号是识别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重要标识,为确保成绩有效滚动和准确查询考试信息,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和牢记档案号。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2.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 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科。
1. 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2.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 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监理工作满1年。
四、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1月14日至24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及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28日至29日。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 3050601,3050602,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 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 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 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 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于5月22日至24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57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