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计划工期、费用优化及计划调整方法(表5-6)
表5-6网络计划工期、费用优化及计划调整方法
项目 |
内容 |
工期优化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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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初始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T: △T=Tc-Tr 式中Tc―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 Tr―要求工期 (3)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选择压缩对象时宜在关键工作中考虑下列因素: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缩短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 (4)将所选定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至最短,并重新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若被压缩的工作变成非关键工作,则应延长其持续时间,使之仍为关键工作 (5)当计算工期仍超过要求工期时,则重复上述(2)~(4),直至计算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或计算工期已不能再缩短为止 |
费用优化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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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工作的正常持续时间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计算各项工作的直接费用率 直接费用率=(最短持续时间完成工作的直接费-正常持续时间完成工作的直接费)/(正常持续时间-最短持续时间) (3)当只有一条关键线路时,应找出直接费用率最小的一项关键工作,作为缩短持续时间的对象;当有多条关键线路时,应找出组合直接费用率最小的一组关键工作,作为缩短持续时间的对象 (4)对于选定的压缩对象(一项关键工作或一组关键工作),首先比较其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与工程间接费用率的大小 1)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大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会使工程总费用增加,此时应停止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在此之前的方案即为优化方案 2)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等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不会使工程总费用增加,故应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3)如果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小于工程间接费用率,说明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会使工程总费用减少,故应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 (5)当需要缩短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问时,其缩短值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两条原则: 1)缩短后工作的持续时间不能小于其最短持续时间 2)缩短持续时间的工作不能变成非关键工作 (6)计算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缩短后相应增加的总费用 (7)重复上述(3)~(6),直至计算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或被压缩对象的直接费用率或组合直接费用率大于工程间接费用率为止 (8)计算优化后的工程总费用 |
调整方法 |
(1)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2)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