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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 $lesson$
①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违约承担责任;
②非监理方原因使监理方因业务工作受损失可予补偿;
③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应补偿因之引起的监理方有关费用支出。
▲对以上内容,主要要求领会实质,能清晰划清责任、权利、义务的归属。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考核点二.2)
1.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招投标法》第二章,本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曾先后出现3次(占43%)。出现的考核内容分别为:①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内容(1999年);②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实际与招标程序密切相关)(2001年);③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故也属本章重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方式的类型、特点及其选择--要能结合工程情况选择适宜的招标方式。
(2)招标程序--要求熟悉招标程序的内容及实施顺序,这部分可以和“招标管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的招标管理工作大致可分为:①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招标广告);②招标、投标阶段工作;③评标、决标工作。要清楚有关各项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例如,组织现场察勘的目的要求;标前会(澄清会)的目的、要求等)。
在招标程序中,根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注意:①我国招标方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②邀请招标的被邀请者应不少于3个具备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③如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时,该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④有从事该业务的营业场所及资金;⑥有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⑥有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人选老师库(从事相同领域工作满8年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水平者)。④招标人要修改、澄清招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文件的组成,各文件的目的、用途以及它们的解释权的优先顺序。
(三)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与评标(考核点二.3)
1.这部分内容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四节和《招投标法》第三章、第四章有关内容。
在历年考试中这部分内容出现过2次(占29%),其内在分别为:①无标底(综合评分法)评标(2000年考题六);②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只考了一个资预审标准应当统一与否的概念,专考实质性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①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②财务报表;③人员报表;④施工机械设备情况;⑤分包计划;⑥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情况(工程经验);⑦在建项目调查;⑧近2年涉及诉讼案件(资信);⑨其他。
(2)资格预审方法:
①应满足的必要条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对于联合体投标应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附加条件:视工程需要而定。
②加权打分量化审查: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应统一,2003年题涉及),各项权重。
综合评分=∑各项得分×各项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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