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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0]385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监理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7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lesson$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考试中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负责网上报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资格审查、转发合格文件、办理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至29日.
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
下午 2:00― 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
5月29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
下午 2:00― 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据《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中国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20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级别2为考2科的免考人员,级别4为非免考的人员)和科目进行报名。
(二)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填报,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四)资格审查。审查资格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登录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com.cn)。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2011年2月15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 张群。
(五)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2月15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1年5月15-5月27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在网上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凡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的注意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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