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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监理、社会工作者、二级建筑师、注册税务师、招标师、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咨询工程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二级建筑师、注册税务师、招标师、质量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咨询工程师合格证书已到,办理期限为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考生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证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携带考生证件统一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市直考生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件,由单位携带考生证件统一前来办理,或经单位同意后也可本人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来办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证件进行认真审核。
考生需要提交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注个人信息并加盖印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寸各一张。
注:所需证书按报名条件要求携带。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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