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监理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监理工程师辅导: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二)法律事实的概念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三)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四)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行为和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是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

查看更多内容>>   监理工程师考试频道     监理工程师考试论坛  监理工程师课程免费试听

?201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推出
?网校0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通过率高达89.74%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