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监理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试题(二)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试题(二)

  6、 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欲使要约不生效,可以( )。

  A.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发出撤销通知

  B.发出撤回通知,并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C.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撤销通知

  D.发出撤回通知,并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E.撤销通知与承诺同时作出

  标准答案:B, D

  解  析:[解析]:使要约不生效,则属于要约的撤回。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7、承诺期限的确定,有( )几种方法。 .

  A.要约中规定承诺期限 B.要约中未规定、由仲裁人确定

  C.要约中未规定、以对话方式承诺的、即时承诺

  D.要约中未规定、以对话方式承诺的、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E.要约中未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标准答案:A, C, E

  8、《合同法》规定,( )合同无效。

  A、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E、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合同

  标准答案:B, C, D

?04、05、06、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试卷及答案汇总
?2009监理工程师老师辅导,现在报名可获赠08和07年课程!

  解  析:[解析]:无效 合同 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合同 ;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此题应注意A项,如果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时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则成了无效合同,应为表达不全,所以不正确。E项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9、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B.没有得到进口许可证而谎称已取得

  C.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业务

  D. 施工 企业 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而谎称具有

  E.故意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伪情况

  标准答案:B, C, D, E

  解  析:[解析]:承担缔约过失的情形包括: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10、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C.以低于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订立的合同

  D.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E.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标准答案:A, B

  解  析:[解析]: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注意C、E是无效合

  解  析:[解析]:承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视要约的方式而定。(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