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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质量建设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380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10、11日两天(星期六、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10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2∶00-6∶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4日~2008年1月18日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必须成功后(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1月21日~2008年1月22日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用人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接受资格审核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本中心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四)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编辑、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8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七、其他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27533 0513-83558058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