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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人考〔2008〕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及《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缴和报考条件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考〔2007〕3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0日至11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4、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至2008年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今年的考生报考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1月22日至3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08年2月19日至21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以上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的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各1 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港、澳地区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凡本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人事部门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报名表》(按报名序号的大小排列)等报考材料,用挂号邮件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08年2月29日至3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2008年5月6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务工作计划及要求。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含上缴国家7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八、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省建设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