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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
6.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考试组织机构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fjpta.com/)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023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考前网络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15:00-3月17日17:00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④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1);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b.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3月20日24:00(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20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项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01号)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023年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报名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原公路水运、水利工程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精神。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学历所学专业按照学历层次,应在报名系统的允许报考专业的列表中,方可允许报考。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考条件中报考人员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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