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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做好考生个人实名认证之后,在“个人办事”栏目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进行办理,填上注册详细信息。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要把所需材料准备好,再交由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材料之后,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如果决定受理或者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开始受理,并且开始计算受理日期。审查完毕的周期应该在20天之内,并且要做出审批完的书面决定。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要在5天的时间内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重新补齐材料。决定后的10天以内,要公告审批结果。
1、《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后基建营房部办理变更手续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请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5、申请人员的工作调动证明。
6、申请人员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最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7、申请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员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申请人员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10、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申请人申请监理证书延续注册流程详见下文:
1、申报: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将申报文件(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和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时间之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交聘用单位。
2、受理:聘用单位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文件电子版与相应电子文档网上发送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纸质版与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在网上接收申请注册材料后,在5日之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报送住建部,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照片报送住建部;住建部收到注册申报材料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之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